烟台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10 点击数:

大学生年度综合测评是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对营造我良好的学风、校风,公开、公平、公正地评选各项奖学金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标准

综合测评评定的标准原则上需按照《烟台理工学院综合测评方案》(2021版)执行加分项的证明材料纸质版右上角上需标明综测方案(最新版)对照的页码和哪一项。系统上添加附加分时,申请说明项不可有空格和回车键可在此方案基础上对加减分细则进行修定,并将修定方案报学生处备案以便复核。

二、评定时间

2021927日至1010日(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待省级文件下发后即时通知)

三、工作流程

1、成立评定小组

成立由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院综合测评评定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组织好师生认真学习《烟台理工学院综合测评方案》(2021版)熟悉测评标准和流程。

班级由班主任、班委代表、各宿舍成员代表组成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在班主任指导下负责具体落实执行。学生根据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向班级测评小组提供自身加减分情况,辅导员、班主任指导班级初评。注:班级综合测评小组一定要使用今日校园系统统一计算的学习成绩,严禁让每个学生自行上报计算结果。

2、各级审核公示

初评结果由各班全体同学监督,经辅导员、班主任签字确认,并在班级公示,班级测评小组对照学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全面负责加减分审核事宜,经学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不得随意更改。

班级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各团总支,各综合测评评定小组自查、审核并于1010日前公示完成,具体时间安排请各自行掌握工作进度。

生处1010-1012日将对各学院综合测评结果按比例进行抽查,并对结果进行反馈和通报。        

四、材料上报

1、附件12电子版于1010日前以为单位发送邮箱:wjxyxsglk@163.com,附件3为综合测评加减分情况明细汇总,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相关部门联系。

2、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处s518老师,办公电话:6915261





                               

生工作部(处)


                               202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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