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岗位职责

作者: 时间:2016-03-09 点击数:

1.讲授两门以上(含二门)课程。承担课程的讲授、指导实习、社会调查和实践,指导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等教学工作。

2.主持和参加科学项目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学术报告会,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任务。

3.指导教育教学改革;主编或主审新教材。

4.承担本专业学科建设工作。

5.指导副教授及其以下职务教师;指导硕士研究生、高级研修人员。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   
版权所有:bwin·必赢(中国)唯一官方网站; 招生咨询:0535-6915009

鲁ICP备17042781号-3   鲁公网安备 37061302000005号  
维护:烟台理工学院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