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16-03-09 点击数:

系教学委员会是全系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咨询、决策机构。教学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懂得教学工作、有管理专长的教学管理专家组成。

教学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1、审议系教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重大教学改革措施、以及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实施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系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质量和办学特色等、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2、审定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3、评议、推荐院级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

4、评定系级优秀教材,向学校推荐优秀教材名单;

5、审定系级教学研究立项、审议、申报院级教学研究项目;

6、评定系级优秀教学论文及系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审议、推荐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励 ;

7、会同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做好教学评价工作室

8、年初讨论重大教学投资项目;

9、完成系主任赋予教学委员会的其它职能。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   
版权所有:bwin·必赢(中国)唯一官方网站; 招生咨询:0535-6915009

鲁ICP备17042781号-3   鲁公网安备 37061302000005号  
维护:烟台理工学院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