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务委员会职责

作者: 时间:2016-03-09 点击数:

为发扬民主,建立和健全系务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结合本系教育教学实际和管理要求,成立系务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委员会委员由责任心强,由系主任、书记、副主任、系主任助理、团总支书记和教师代表为委员会委员。

2、系委员会采取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须经充分酝酿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二、工作职责

1、审议系部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2、讨论系部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等问题,并向系主任提出建议。

3、审定系部重大改革与发展方案、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

4、审议系部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

5、审议本系评优评先情况。

6、审议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

7、审议系部其他重大事项。

8、处置教学科研及日常行政事务中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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